音乐学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高尚思想修养、良好的人文素质和音乐艺术修养,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和技能,具备音乐教育教学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胜任教学及其研究工作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以及能在专业表演团体、演艺机构从事音乐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合唱与指挥、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演奏、音乐教学技能训练、音乐课程与教学论、钢琴即兴伴奏、中外音乐史与作品赏析、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民族民间音乐等课程。
就业方向:演艺团体、各级文化馆站、中小学校、事业单位、科研机构。